商务部11月20日发布2019年第51号公告,决定自2019年11月21日起对原产于日本和台湾地区的进口甲乙酮不再征收反倾销税。商务部自2007年11月起对原产于日本和台湾地区等的进口甲乙酮采取反倾销措施。2018年11月,应中国大陆产业申请,商务部发起本次期终复审调查。
(文章来源:国际商报)